若发生交通事故并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您有权向其提出索赔以弥补您因此次事故而产生的
医疗费用。
针对此类情况,作为受害方,您通常能够向对方索求的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在医院接受治疗以及恢复期间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饮食补偿费用等等,此外,您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因事故导致的工作或收入损失的部分款项。
对于那些因为事故而导致身体功能受损的个人,他们还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辅助器具费用,同时也可请求对方赔偿相应的
残疾赔偿金。
当有人因为此类事故而失去了生命时,他们的
家属同样有权要求对方赔偿适度的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