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行政法领域中,我们始终坚守着几项
基本原则:
公正公平的原则、透明公开的原则、法律有据的原则以及教育惩戒的有机结合。
公正公开原则表明,对于任何类型的
违法行为所设定的
行政处罚措施都应明确公示;
若相关制度未能得以公布,那便不能被视为进行
行政处罚的合法基础。
至于比例原则,这是一种要求在设计和执行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的标准,即各项措施的设定和实施都应该建立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并且其力度、性质、情节及其引发的社会危害程度需要相互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
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