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方达成一致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有权申领
失业保险金。
在此情况下,若欲享有
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需满足以下各项规定:
首先,失业人员之前所在的用人单位以及个人均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规定比例足额缴纳相应期限的失业保险费用,且该期限已满完整的一年;
其次,失业产生的原因并非是由于失业人员自身主观上的意愿导致的,而是其他可能的外部因素;
最后,失业人员已经进入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并表示具有强烈的求职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