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及假冒他人
专利的行为主要包括:
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资料中擅用他人已然获得的专利号,使得公众误以为此项设计系他人原创授权;
或者在
签署合同时仍沿用他人专利号,使受邀者误以为所涉技术亦为他人所拥有;
此外,擅自
伪造或篡改他人所取得的专利证书、专利文献或者
专利申请文件等相关文书资料;
以及实施任何其他与此性质相近似的侵害他人
知识产权的行为均属禁止之列。《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