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以领受。
关于房屋
拆迁事宜,拆建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并按照既定的
赔偿标准支付给所有权人或者使用者各类补偿费用。
一般来说,这些费用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几项:
(1)房屋补偿费用(亦称之为房屋重置费),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以弥补所有者因房屋结构及折旧状况所造成的损失,具体计算方式是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
(2)周转补偿费用;
此项费用旨在帮助那些因房屋拆迁而需要暂时搬迁或自行寻找临时居所的住户提供合理的便利,其计算方式通常是依据
拆迁房屋内住户人数以及他们所面临的暂住环境而定,每月均会发放一定额度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这个费用是为了奖励那些能够积极配合房屋拆迁,或是出于自愿选择迁徙到较偏远地区或者放弃某些权益(例如选择不需要拆建单位进行住房安置等)的住户。
关于各类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标准设定,地方人民政府将根据该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做出明确规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与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构成的计算公式可描述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