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全称为“
违反合同的
民事责任”,指的是合同签约双方中的一方未能按照规定的方式来履行其合约义务,或在履行过程中存在瑕疵时,应当负担起的相应民事责任。
依据相关
法规约束,若
当事人有一方未履行其
合同义务或者执行合同意愿与合同时定条件不符,则无论在履行义务还是采取弥补措施之后,若给另一方造成了额外损失的情况,应当承担起
赔偿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