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在雇佣期间使用雇主的车辆触碰了
交通事故时,通常无需负起相关责任。
然而,如若情况涉及有故意或严重渎职情节,雇主有权启动追索程序。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明确承认了个人间形成的
劳务关系,在
提供劳务过程中导致第三者受伤或
财产损失者,应该由接受劳务的一方向受害者承担
侵权责任。
在完成对
受害人的
赔偿义务之后,接受劳务的一方享有向有故意或严重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行使
追偿权的权利。
最后,当提供劳务的一方在劳务过程中遭受伤害时,应依据双方的过错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