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
施工合同无效化的诸多情形,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如果
承包方未能取得建筑施工相关资质,或者其资质等级存在违规超标行为的,亦或是无任何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为获取施
工资格而借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均属无效施工合同范围内;
第二,凡是涉及到建设工程项目需要根据国家规定先行进行
招标程序且未经执行或中标过程无效的情况下,所签署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皆属无效范畴;
再者,当承包方在
非法转包或者违反分包的前提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此类合同当然也将被宣布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