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车辆
追尾事故之后,无论责任归咎于哪方,皆为明智之举立即停车并保护好现场环境及
证据。
若无
人员伤亡,双方则可行使自由选择权,通过磋商以解决
赔偿事宜。
然而,若在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应优先进行伤员救治,且必须迅速向警方
报案。
若是
追尾双方均无异议,可以各自留下联系方式,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者及其相关信息,以及车辆信息等,签字确认后即
可离开事故现场。
若存在争议,请广大驾驶者遵循法律
法规,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公正客观的处理。
通常来讲,
汽车追尾并不涉及
驾驶证扣分之说,唯有在行驶过程中或事故发生后因
违规行为导致交通意外发生时,才可能面临扣分
处罚。
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秉持一般
违章标准原则,交警部门将依据事故现场具体状况对事故的
责任人迅速做出判断,明确其相应的责任比例。
例如,如果您的车子正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而前方车辆却忽然急刹车,那么此次事故的全部或者绝大部分责任应当由前车负责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
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
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