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被定义为非法批准征收、征用或占用土地罪,必须满足下列必要条件:
首先,该
犯罪的主体须为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国家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其次,在主观层面,此类行为均是因故意而为之;
第三,这种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正常运作秩序;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此种
违法犯罪都源于相关
责任人的徇私舞弊行为,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律政策,严重逾越公权力,以不法手段批准
征地行为的发生。《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
法规,
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