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医疗机构及医务工作者在其进行的医疗实践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国家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专门条例、指南和标准,却由于不可预见或无法控制的原因(非故意)导致了子宫切除手术出现错误,则该情况并不构成
医疗事故。
相反,若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
违法上述法定规定,或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的技术失误等问题导致了子宫切除手术的失误,那么这样的事件便符合医疗事故的定义。
具体而言,主要取决于涉事医生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程规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
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