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工伤员工在暂停工作、获得医疗假期以养病期间,却遭到用人单位拒发其薪资,此时,他们应当首先尝试与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来解决问题,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便可考虑向劳动检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
起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
法规规定,在
劳动者遭受工伤伤害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其停工留薪的待遇,这期间,员工原本享有的
工资水平及福利待遇将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照每月标准按时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