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契约,唯有在该契约属于纯获益性质且与他们的年龄、智力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宜的情况下方可被认定为有效。
而对于其余情形,这些契约都被视为效力待定,除非得到
法定代理人的明确批准或许可,否则将始终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
倘若法定代理人并未对此发表任何意见或表示,那么便应当被视为是对追认的拒绝,此时该契约则会被判定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