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家庭暴力行为而选择
离婚时,关于
财产分配问题首先应由双方自行斟酌商议,如若未能达到共识可进一步寻求法律途径向法院提
起诉讼。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通常应当以平等分配为基础,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遵从特殊安排。
以上述法律
法规为依据,在此类涉及到家庭
暴力行为的离婚案例中,法院有权根据案件具休情况做出判断并做出相应份额上的调整,施暴一方可能会面临财产分配的减少以示惩罚。
同时,《民法典》明确指出,如果因为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引发离婚,无辜者(即无过错方)依然有权利提出
损害赔偿要求。
这其中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质损失的补偿以及精神层面的抚慰。
关于物质损失部分,主要指的是家庭暴力行为所带来的
医疗费用、看护费用等;
至于精神层面的损害赔偿,主要手段是通过经济援助来安抚受伤害方的心灵创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