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非法性质,私人间进行
高利贷活动是违背法律
法规的。
同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制,高利贷行为中超出国家规定利息标准的那部分利息将不被法律所认可和保护。
具体而言,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私人借贷的利率上限,即不得超过
借款合同成立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因此,当任何个人之间的
借款利率超过这一限制性标准时,都将被视为高利贷行为而面临法律风险与由此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