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款项若在婚前购买了汽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中该笔购置费用将被视为
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双方共享之物:首先,若是在婚前由一方完全承担购车款并将车辆所有权集中于单一一方名下,那么这便可认定为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的财产;
其次,假如在婚前某一方支付了购车的首付,通过
按揭方式购得一辆
机动车,并且在车辆登记注册时也仅落在该方一人名下,那么这个车辆的所有权就将独归登记的那个人,相应地,这也应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产生
离婚事件,对于婚姻期间那些用于
偿还贷款的资金,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出要求对这些资金进行适当的分割。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
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