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规定,凡涉及
聚众赌博活动的,均有可能构成为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等
刑事犯罪。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下,这些
罪名并未涉及到财产没收的问题,而是仅针对
违法所得进行追缴。
具体来说,我国法律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对于所有
犯罪分子通过
犯罪活动获得的非法资金与物质资源,政府有权依法追缴或者责令其退赔给
受害人;
其次,对于
被害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应当及时归还给受害人;
最后,对于如
违禁品以及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资产,予以没收。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所没收的财物还是
罚金,都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者使用。《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