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定情况主要包括:
1.存在着
签订合同的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具体来说,如同无
民事行为能力者所实施的私人
法律行为对于市场交易而言实属无效。
2.在意思表示上存在著不真实性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比如某些
行为人与交易对象之间如果是以虚伪的意思表示出的私人法律行为,那么这样的情况也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3.当签订的合同涉及到
违法违规或者不符合相关行政
法规规范的情况时,其生效将会受到影响。
然而,针对这种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该强制性规定若不直接导致合同的无效性则该法律行为仍应视作有效。
4.存在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特别是公序良俗的情况时,所签订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5.当交易双方存在
恶意串通并明显损害其他交易方利益的行为之际,他们所签署的合同也将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这种情况通常是指行为人与相应交易对象之间存在恶意勾结,这种行为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还会严重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7.当涉及到免责声明有效性问题时,还需了解以下几类情况:
(a)即便采取了某些措施可能会对另一方产生
人身伤害;
(b)由于刻意为之或过失过于严重而可能造成对方的
财产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