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针对犯有
强奸罪之人的定罪
量刑方面存在明确标准,其中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及以下档次的罪犯如果满足以下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便有可能获得
缓刑的判决。
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其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2)能积极展现出具有诚挚的懊悔之情以及改造自身的愿望和决心;
(3)已无重新
犯罪的可能性;
(4)宣布对其施以缓刑不会给其所居住的社区带来任何负面、严重的影响与冲击。
而一般而言,强奸罪通常会面临着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
处罚,并不适用于缓刑制度的适用。《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