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申请
保释候审,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首先,若是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将独立适用
附加刑者,亦可予以考虑;
其次,对于那些有可能被处以
有期徒刑以上
刑事处罚者,倘若采取保释并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威胁和风险,也可视情进行申请;
然后,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且无法自理生活、处于孕期或正值哺乳期的她们,如果采取保释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话,同样可以考虑通过保释候审来解决问题;
最后,对于那些已经待在
拘留所很长时间,并且案件尚未得以妥善处理完毕的人员,由于需要继续采取相关措施处理案件,所以也可以考虑采用保释候审的方式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