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工伤的确认为首先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如职工在受到
意外伤害或由于患
职业病而在规定期限内被相关部门确认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需在收到信息后的第30天之内开始办理
工伤认定事宜;
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未能及时开展此项工作,则受工伤影响的员工及其
家属以及所在地工会机构有权在法律规定的1年
有效期内,依法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