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有权申请变更子女的
抚养权。
关于变更
子女抚养权的途径和方式主要分为两种:
首先,若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相互协商来调整子女
抚养关系,以此实现共同期待抚养权的转移。
其次,如经协商后无法达成共识,父母任何一方均可向法律机构提
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为了让申请得到法院采纳,父母一方须证明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导致自身无能力承担既有的抚养责任;
或当事人未尽到
抚养义务且有虐待子女行为,从而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或者已经年满8周岁的子女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且该方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保障
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另外如果当事人有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也足以引起法官的重视,因此上述情况都可能成为
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契机。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