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涉及残疾事宜的
交通事故中,当被确定为残疾人认定标准时,需由
当事人自行商定并委托相关鉴定机构从事此项鉴定工作。
在此类过程中,当事人所委托的
伤残评定费用应由其个人承担。
同时,
司法鉴定机构亦需按照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鉴定工作。
若鉴定事项涉及到复杂、疑难或特殊技术性问题,以及鉴定过程需要较长周期的情况下,经过该机构负责人的批准,完成鉴定所需的时限可予以适当延长。《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
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
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
数额巨大涉嫌
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