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
满二周岁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然而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可考虑由父亲负责
监护:(1)倘若母亲身患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较为严重的病症,使得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2)如果母亲具备
抚养能力却未充分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且父亲坚持要求将子女交由自己照顾;
(3)在除去以上两种特殊情况之外,由于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子女确实无法再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