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参与了
非法集资行为并将其获取的大部分或全部收益纳入自身囊中时,我们应视为
单位犯罪。
然而,在确定单位是否将非法集资作为其主要业务活动时,需要我们结合多个方面的因素做出全面而深入的评估:
如单位实施非法集资的频率与强度、持续时间;
非法集资所涉及的金额规模及流动方向;
单位在其中投入的人力和物资资源;
其正常运营的现状以及该种
违法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及后果等等。
因此,单个表面特征难以独立甄别出罪行究竟是属于单位行为抑或是个人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