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其住宅进行装饰装修过程中发生人员伤害事件时,相关责任主要由房主负担。
在此情况下,
主犯若系房主所雇佣的劳工且其侵害行为乃是在为房东从事受雇期间实施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所导致,同时加上被雇佣者在主观上存在相应的过失,只需满足上述三大因素,便可理直气壮地要求房主依法承担相应的
赔偿义务。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两个自然人之间在形成
劳务关系之后,如提供服务的一方由于履行该劳务任务而致使他人遭受损害,则由此产生的
侵权责任应由接受劳务的那一方来独立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