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并考虑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当启用法律手段对欠款方进行追偿时,我们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1)在维护自身权益的
诉讼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
证据的搜集与整理。
唯有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法院才有可能认同我们的
诉讼请求,否则将面临着无法证明己方观点的严重后果。
(2)在正式提出
起诉之前,务必进行详尽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对方的资产状况。
若对方拥有可执行的财产,我们应在诉讼伊始便立即向法院申请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确保后续
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性的
诉讼时效为自
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合法权益受损到时间为止的三年间。
对于已约定明确还款期限的,须于该期限截止次日起三年内
提出诉讼,超期的话将会使我们失去获得
胜诉判决的可能性;
针对仅有发货凭证但
未约定具体结清款项日期的,也应在发送货物日期那日开始的三年内启动诉讼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以因提起诉讼、
债权人依法
主张权利以及
债务责任人同意偿还义务等因素而产生中断,在此之后,诉讼时效将由中断之日起重新进行累加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