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被批准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者不可以将其作为两日来抵扣一次
拘役期间惩罚性的规定。
关于刑期折抵的具体规定详述如下:
如果
犯罪人被判决为
管制刑罚,那么
羁押一天的时间将被折合为刑期长短两天;
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来说,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于监狱中进行了人身限制的,则其每一天的羁押都需要折算为刑期长度一天;
而针对被判
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若其在判决执行前已经接受过监禁生活,那么每一天的羁押也需折算成为刑期长度的一天。《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