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交通事故负主责,则必须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首先依据其保障范围内的最高额度进行
赔偿,剩余不足部分则由
肇事方承受负担。
具体可主张的主要赔偿项目及其对应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首先是
医疗费用部分。
这部分
赔偿金额需依据医院所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相关收款凭据,并综合考虑
病历资料以及诊断证明等充足的
证据以确立;
其次是
误工补偿费用。
该项费用应按照受害者因为此次事故而误失的工作时间长短及其收入水平加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