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于未经授权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达两天之久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等惩戒措施。
此外,倘若
行为人采用
非法拘禁方式,或以其他任何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时,同样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
刑事惩罚。
若是在进行上述
违法行为时有殴打、
侮辱的情节,那么其将会受到更为严重的法律追究。
凡犯有前述条款所列罪行的
犯罪分子,若导致
受害人受重伤则将遭受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而如若造成受害
人死亡,其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打击。《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