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同纠纷之
诉讼时效限制为叁年矣。
然而,自被侵害之权益实际发生之日起超过贰拾年者,人
民法院将不予加以保护,若存有特殊情节,需经
当事人申请方可由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延长。
此种诉讼时效之计算时限自权利人和义务人知晓或应当得知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其牵涉义务人之日期开始起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