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子女在接受大学教育时已经年满十八岁,那么依据
法定监护义务原则,父母通常情况下无需再负担
抚养费用。
然而,当成年子女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法律仍要求父母继续担当起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首先,如果成年子女因身体残障导致失去劳动能力或虽然未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所获得的薪酬不足以支撑其独立生活的开支;
其次,当成年子女还处于求学阶段,课程未完成之前,也应由父母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最后,倘若成年子女确实无法具备独立生活以及自我保障的能力与条件,同样也需要得到父母的照顾和关爱。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