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
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法规为依据所实施的终止双方婚姻关系的
民事法律行为。
离婚合法地位的确立,旨在夫妻在日常生活的进程中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原本存在的婚姻关系。
倘若房屋属于夫妻婚姻
共同财产范畴,则对此类财富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首先,经夫妻
协商一致即可处理该笔财产,达成共识后记载于
离婚协议书内,并经
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生效。
其次,若是无法达成协议,财产的具体情况须交由法院审理裁决,按照照顾
子女抚养权、侧重于女性权益以及保障无过失一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审理及判决,因此
财产分割并非固定的均等比例分配模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