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
受贿罪的
犯罪标准金额被确定在了人民币三万元以上。
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
受贿金额若介于人民币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时,应当被视作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之规定,将面临着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须接受
财产刑罚的
处罚。
另外,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上述司法解释和相关法律条款的全面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该条款明确指出,任何通过利用其国家
公职身份、职权或职业优势来收取某些人的不正当金钱现金或其他形式的财务,以及擅自接受他人不当
赠予,为他人或自己谋求非法利润的
国家公务人员,都将触发受贿罪。
同样,如果这些
公务人员在履行日常经济职责过程中,违反了国家有关财经制度、政策
法规,私自收取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并将这些
非法所得据为己有的话,也会视为
受贿行为而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