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环境中,单位无权单独变动劳动合约条款。
一旦
劳动合同起草完毕并得到双方确认,即会产生法律效果,其中任何一方均无法擅作主张地擅自更改内容。
无论雇主或员工,均需在平等且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对劳动合同进行调整。
此外,任何涉及
劳动合同变更的事宜,皆应以
书面形式记录在案。
调整后生成的新合同文本,雇主与员工双方应各自保有一份备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