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框架下,持有合法权益的
债权人有权对经过法定程序设定的
抵押物实施
抵押权。
抵押制度的核心在于
债务人和第三方允诺不再控制特定财产,而是利用该财产为债款提供
担保,以此确保若出现债务人无法按约履行
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据相关规定通过折现、公开出售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
抵押人,债权人为
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