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将探讨关于被宣判为
死刑并立即执行的
犯罪者,在其生命走向终结之后,他们的儿女是否能够利用法律赋予的
代位继承权,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被
继承人的子女不幸先行离世或
宣告死亡时,他们的晚辈
直系亲属有权取代被继承人子女的
继承序列位置,并顺利继承原本属于他们子女的法定遗产份额的具体制度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