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存在以下几种可
解除合同的情形:
首先,当因为
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
当事人无法继续履约时;
其次,在合同约定的
履行期限到期之前,若一方当事人已经采取明确的态度或者行动来表示自身将不会承担主要义务;
再次,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延迟履行了其
主要责任,且经过合理的时间催促之后,该方仍未进行适当的履行活动;
然后,如果该方延迟履行
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以至于导致合同的既定目标无法实现;
最后,法律法规中还列举了其他可作为
解约理由的事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