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其配偶生前所购买并注记在其单独名下的房产而言,通常会被认定为
私人财产。
倘若在伴侣过世之后,此等房产得以完全
继承,而非涉及共同的部分或者与其他
家庭成员共享的部分。
因此,应当优先划分出仍然健在的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理应获取的份额,而剩余的部分则将作为遗产来进行分配。
若事先已经立有
遗嘱,那么便按照遗嘱上的规定来进行分配;
倘若未曾制定遗嘱,自然就要依照法律中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事务安排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
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