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
彩礼如何退还时,需考虑各项事宜是否满足
退还彩礼的特定要求和前提条件。
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可予以退还彩礼:首先是双方尚未办理
婚姻登记手续;
其次是虽然已经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
当事人却未能真正意义上地步入共同生活阶段;
最后是发生在婚前给予另一方财物,并由此而使给予者感到经济上的困扰。
然而,对于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则的应用,必须同时具备双方已
离婚这样一个先决条件。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
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