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
借款人身亡,他们所遗留的的
债权债务关系仍旧存在,而
担保人在此情况下需担负起相应的
保证责任。
当然,若该借款人尚有余产留下,那么
债权人有权行使合法的
财产权益来追索。
首先,关于
贷款担保人负有的具体责任义务,这取决于每一项贷款的实际
担保方式。
担保责任的分担形式主要分为两种:即为一般
保证和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的情况下,通常由双方在
保证合同中书面协议约定,当借款人无法履行
债务时,担保人才必须履行保证责任;
换言之,此时
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扮演着独立的角色,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才会触发担保人的责任;
而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双方同样可以书面协定,约定担保人与借款人共同对所欠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关于
贷款人的婚姻伴侣在《
民法典》框架内所应承担的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法律原则上规定其
家属无需负有责任。
然而,若债权人所
申请贷款涉及到不动产的
抵押事宜,若贷款人未能按时还款,银行将有权依法处置
抵押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