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与伴侣结束了婚姻关系之后,若需争夺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权,而无法达成共识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
起诉讼。
在整个
诉讼过程中,为了确保维护和保障子女的权益,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料搜集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对于您与配偶之间的诸多条件,例如工作特性、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环境以及教育水平等方面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通过详细的比较和分析这些信息,找出对子女利益最有利的因素。
其次,了解双方家长的基本情况同样不容忽视,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时间照顾孩子的并不只是夫妻任意一方本人,尤其对于就读于学龄前阶段的儿童来说,常常是由一方的父母承担这个角色。
因此,
非婚生子女过去所处的家庭环境、以及长期陪伴在他们身边的父母亲的观点以及健康状况等,这些都极可能成为未来
争夺抚养权的关键因素之一。
再者,关于孩子生活环境的
证据准备也同样重要。
处理
离婚案件中的
子女抚养问题,首要的原则就是不能够对子女的身体和心理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发现其中一方居住地离学校更近或者生活区域更为发达,对孩子上学或是日常生活更加便利,那么获得
孩子抚养权的机会也就相应增加。
最后,子女的意愿也是决定性的因素。
在通常情况下,法院处理涉及到抚养权问题的案件时,都会十分重视听取年满八岁以上的少年儿童的意见,并且将其记录在案。
因此,要时刻关注并倾听子女的想法和意见,尽全力让他们觉得跟父母一起生活才是最好的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