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之二手住宅被判定为“凶宅”,则此种情形下
购房者有权选择撤销
购房合同并申请
退款。
若在购买过程中,买方明知却故意隐瞒这一事实,那么买方仍然具有主张撤销购房合同并退款的权利。
当此类不幸事故(如自杀、他杀等)发生于房屋内部之后,此套房产事实上已经构成重大事项或严重缺陷,业主仍试图对交易事项进行掩盖,显而易见地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因此,购房者完全有权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退回购买款项。
所谓的“凶宅”,通常是指房屋内曾经发生过人员死于非正常原因(如自杀、他杀等)的情况,以及那些流传着不吉利传闻或可能让人感到不适的房屋。《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