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妥善解决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有必要在以下几个层面加以努力:
首先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的普及程度和公众舆论的监督力度,以便推动形成全民关注、全体监督的健康环境;
其次,要
严格执行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加工再到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全程可追溯监管,以便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定位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三,对于那些违反
食品安全法规的企业或个人,应予以坚决而迅速的打击,并让他们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要切实保障
消费者的各项权利,让更多人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在日常行为中高度重视这个问题。《食品安全法》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