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期结账。
此类方法主要针对当前年度开建但在本年内无法完成竣工的项目,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将项目划分为多个不同的阶段进行结算,在此过程中,每个阶段的
工程款项均允许每月预先支付。
2.竣工以后整体核算。
在小型规模项目中,可采用工程价款每月预先支付的模式,并在竣工以后进行整体的结算操作。
3.逐月结算。
此种方式是指定期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
4.按照双方协商达成的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这种方法需要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就明确议定并且签订相关条款,以
保证结算方式和标准的顺利执行。《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
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