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可以
继承遗产这个问题,需要分别分析考虑:
首要,倘若
被继承人在生前曾立下
遗嘱,那么便应严格遵循遗嘱内容,如果遗嘱中并未明确指出
当事人享有此项
继承权利,则便无权继承;
其次,若被继承人生前未能留存遗嘱,按照法律规定之
法定继承方式,当事人必须先确认其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的
抚养照顾关系,如果确认存在,那么当事人即可享有继承权;
然而,若是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此类抚养关系,则当事人也就无缘继承;
最后,虽然是
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但他们均有权继承自己亲生父母所遗留下来的各种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