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借条已超过3年,依然具备提
起诉讼的资格。
然而,仍需注意可能出现
超过诉讼时效,进而导致丧失
胜诉权的问题。
根据我国《
民法典》的严格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一旦届满,权利人只能提出义务人未履行义务的反驳,且若义务人对此表示同意履行,那么他将无法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理由进行反驳;
同样地,如果义务人在此之前已经自愿地履行了相关义务,依法也不得请求对方加以返还。
向人
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三年。
具体来说,
诉讼时效时间自权利人意识到或推测自己的权利已遭受损害和义务人之日开始起算。
如有任何法律规定与以上规定相冲突,应按照相关
法律效力处理。
但同时,已有明确规定指出,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长达二十年的时间内,人民法院将不会给予司法保护。
在少数特例下,人民法院亦可应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相应延长。
诉讼时效,这是指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未能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运用权力,则该
期限届满之时,
债务人将获得有关诉讼时效的
抗辩权。
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只要权利人提出请求,人民法院便会强制义务人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然而,当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再行行使请求权,人民法院则会停止提供司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