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
造假冒
伪劣化肥这一
违法行为的惩戒措施及相应的
量刑标准大致如下:
首先,对于那些触犯生
产假冒伪劣化肥罪行的
犯罪嫌疑人,法律通常会给予他们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严肃惩罚,同时,为了确保
经济损失得到偿还和警示教育,其销售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倍将作为
罚金予以缴纳。
其次,如果造成的生产损失严重,这些罪犯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支付。
最后,若因生产假冒伪劣化肥导致的生产损失极其巨大,那么这些罪犯将不得不面对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样需要承担更为沉重的罚金甚至是财产被充公的惩罚后果。《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