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安置
补偿金的有效索赔期为六个月,从您知晓或是应当知晓有关部门做出决策的那一天或您感到权益受到了侵害的那一天算起。
请注意,若相关问题解决的期限已超过了二十年,那么我们的法院可能无法接受您的
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普通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对作出行政决策的主体有异议,需要在了解或应该了解决策之日的六个月之内提请
诉讼。
不过,如果政府机关所做出的行政决策涉及到财产所有权,且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
追诉期,那么我们的法院将不会对此类案件进行受理。
另外,如果其他类型的决策已经超过了长达五年的追诉期,那么也将无法获得法院的受理。
法庭审判的
一审环节如下:
首先,由原告
提出诉讼申请,法院将予以接受;
然后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法院会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同时
递交收到的
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接着,告知所有诉讼参与者——包括
当事人及参与者——开庭日期与地点;
接下来是庭审环节:
按照原告、被告以及第三方人员的先后顺序阐述他们各自的立场,同时展开提问、给出
证据以及进行深入探讨;
在辩论结束后,还将安排由各方人员发表总结意见;
最后,法院会当场做出决策或者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发布
判决书,并且将这些文件送达到每一位诉讼参与者手中。《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
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