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但我们还需依据具体事故情况进行更为全面的评估与判断。
例如在
交通事故中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倘若
行为人被判定须为事故全责或
主要责任方,那么他便有可能涉及到
交通肇事罪这一
刑事案件,并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追究其
刑事责任。
在此过程中,
拘留审讯是必然会进行的环节。
然而,对于仅承担
事故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个体来说,他们则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当
交通肇事事件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行为人都将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罚:
(1)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至少一名人员死亡或者至少三人受到重伤,并且还需要对整个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的责任;
(2)由于自己的过失引发了至少三
人死亡的事故,并且需要与其他参与者共同分担该事故所带来的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